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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國翻譯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fā)表時間:2018/4/10 17:51:24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wǎng)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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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8年全國翻譯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來源: 中國外文局職改辦

外文職改字〔2018〕79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社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中央管理的企業(yè)、各人民團體人事(職改)部門、局屬各單位:

根據(jù)《人事部關于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職發(fā)[1992]5號)和《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11]51號),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托,我局牽頭組建全國翻譯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開展全國范圍的翻譯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為做好2018年翻譯系列各級別職稱評審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取得方式

根據(jù)《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guī)定》和《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yè)不再進行翻譯系列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等7個語種助理翻譯、翻譯、副譯審、譯審任職資格的評審。

各語種各級別取得資格方式如下:

二、申報條件

(一)參評人員

符合條件的翻譯專業(yè)技術人員。

(二)委托評審要求

申報高級職稱須由省部級人事(職改)部門或具備高級職稱評審權的地市級人事(職改)部門進行委托;高校申報人員需由高校所在地具備高級職稱評審權的地方人事(職改)部門或具備高級職稱評審權的高校人事(職改)部門進行委托。

申報中級職稱由地市級人事(職改)部門或具備中級職稱評審權的縣級人事(職改)部門進行委托。

(三)一級翻譯資格(水平)考試成績

申請一級翻譯評審者必須先參加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試,且成績達到國家統(tǒng)一確定的考試合格標準。

(四)學歷及任職年限

1、正高職稱(資深翻譯、譯審)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翻譯系列副高職稱滿5年。

(2)具備其它專業(yè)副高職稱,并從事翻譯工作(履行翻譯副高職稱職責)滿4年,且與原專業(yè)副高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7年;

(3)具備其他專業(yè)副高級職稱,已按規(guī)定轉評為翻譯系列副高職稱并從事翻譯工作滿3年,且與原專業(yè)副高職稱任職時間累計滿5年;

(4)具有其它專業(yè)正高職稱且從事翻譯工作(履行翻譯正高職稱職責)滿1年。

2、副高職稱(一級翻譯: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語)

申報翻譯系列副高職稱(一級翻譯)者參加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試(一級),并達到國家合格分數(shù)線后,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關專業(yè)博士學位證書后,具備翻譯系列中級職稱滿2年;

(2)取得相關專業(yè)碩士學位證書后,具備翻譯系列中級職稱滿3年;

(3)取得相關專業(yè)雙學士學位證書或研究生班畢業(yè)證書后,具備翻譯系列中級職稱滿4年;

(4)取得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證書后,具備翻譯系列中級職稱滿5年;

上述相關專業(yè)指翻譯專業(yè)、外語專業(yè)等專業(yè)。取得非相關專業(yè)上述學歷或學位證書,具備翻譯系列中級職稱后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3、副高職稱(副譯審:除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語以外的語種)

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后,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翻譯系列中級職稱滿5年;

(2)取得博士學位后,具備翻譯系列中級職稱滿2年;

(3)具備其它專業(yè)中級職稱滿7年,并從事翻譯工作(履行翻譯中級職稱職責)滿5年;

(4)具備其他專業(yè)副高職稱并從事翻譯工作(履行翻譯副高職稱職責)滿1年。

4、中級職稱(翻譯:除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語以外的語種)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翻譯系列初級職稱滿4年;

(2)取得博士學位;

(3)取得碩士學位后,具備翻譯系列初級職稱滿2年;

(4)取得研究生班結業(yè)證或第二學位后,具備翻譯系列初級職稱滿3年。

5、中級職稱(二級翻譯: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語)

根據(jù)《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guī)定》(人發(fā)[2003]21號),取得二級口譯或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證書,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具備翻譯系列中級職稱,不需再進行評審,用人單位可根據(jù)需要直接聘任相應職務。

(1)具備翻譯系列初級職稱滿4年;

(2)取得博士學位;

(3)取得碩士學位后,具備翻譯系列初級職稱滿2年;

(4)取得研究生班結業(yè)證或第二學位后,具備翻譯系列初級職稱滿3年。

6、初級職稱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不經(jīng)評審,由用人單位根據(jù)崗位需求和申報人員工作表現(xiàn),聘任翻譯系列初級職務。

(1)取得碩士學位、研究生班結業(yè)證書或第二學位證書者;

(2)取得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翻譯工作滿1年;

(3)大學??飘厴I(yè)后,連續(xù)從事翻譯工作滿3年。

對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語等國家實行統(tǒng)一考試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用人單位也可根據(jù)本單位情況,要求其參加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試,并具備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證書后,再認定其具備初級職稱。

(備注:學歷均指國民教育系列,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五)破格條件要求

對翻譯專業(yè)工作業(yè)績突出、成果顯著,但不具備相應學歷、工作經(jīng)歷等基本條件的人員,可放寬學歷要求和任職年限要求,破格申報高一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破格申報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工作責任感,能夠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任現(xiàn)職以來,在年度考核中兩年達到優(yōu)秀或相當于優(yōu)秀等次。

2、在工作質量、數(shù)量、業(yè)務水平等方面都已超過或達到了申報級別專業(yè)技術職務所要求的條件,并出版過有學術價值的著作(譯著)、論文(譯文)或其他相關作品。

3、在業(yè)務工作中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的獎項。

4、業(yè)務水平得到同行的認可,須提供兩名同行正高級專家的推薦意見。

破格申報人員須根據(jù)上述條件由委托單位出具破格申報報告,并附相關材料證明。

申報人所在省(部)級人事(職改)部門有相關破格文件的,經(jīng)所在省(部)級人事(職改)部門同意后,可按本省(部)相關文件破格申報。

(六)答辯要求

答辯方式包括現(xiàn)場答辯、遠程音視頻答辯等方式。

以下情況之一必須進行答辯:

1、破格申報者;

2、評委會認為需要進行答辯的申報者;

3、對于工作年限剛滿的申報人員和上一年申報評審未通過今年又重新申報的人員將進行抽查答辯。

(七)公示及發(fā)證

評審結束后,將通過中國外文局官網(wǎng)、中國外文局職改辦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將頒發(fā)相應級別資格證書,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八)不得申報人員

近3年內(nèi)存在以下情況的人員不得申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受到司法機關查處的直接責任人員;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員;在職稱評審或職業(yè)資格考試中作弊的人員;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者。

三、申報材料要求

材料報送采用電子版報送和紙質版報送相結合的方式。

下文“(一)單位提供材料”、“(二)資格材料”中第1項、“(三)業(yè)績材料”中第5項用紙質版方式報送。請按順序將紙質版材料裝入一個大信封(或檔案袋)中,在袋面粘貼統(tǒng)一格式的《個人信息簡表》(附件一)。

其他材料采用電子版方式報送。電子版內(nèi)容存儲為兩個文件夾,資格材料和業(yè)績材料各放入一個文件夾,分別命名為“***資格材料”、“***業(yè)績材料”。電子版材料請嚴格按照下文中規(guī)定格式和文件命名報送,因未按規(guī)定格式報送造成材料不可用影響評審的,由申報人自行負責。

(一)單位提供材料

1、《委托評審函》1份,一個單位有多人參加評審的,出具1份委托函。由符合前文“申報條件”中“委托評審要求”的單位出具。

函中應注明委托評審人員的姓名、擬評審職務、委托單位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可以進行機要交換的請注明交換號)、聯(lián)系人姓名及電話。

2、破格申報人員須提供《破格申報報告》(需加蓋單位公章)1份。

(二)資格材料

共5項。其中,第1項采用紙質版報送,第2-5項資格材料提供電子版(保存為jpg格式文件)。各申報單位人事(職改)部門要對電子版材料進行審核,并填寫《電子材料審核表》(附件二),由負責人簽字后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1、《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每人一式2份。

該表由國家或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tǒng)一制發(fā)。如個人制作電子版評審表,需嚴格按照本表原件內(nèi)容制作。

“年度及任職期滿考核結果”欄目要求有申報人員近三年以來各年度業(yè)務考核結果即考核等級,并加蓋單位公章。

2、電子版1寸白底證件照1張。格式為jpg格式、像素295X413,尺寸20.5cmX3.5cm,大小約10K。

3、身份證掃描件。

4、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掃描件。

5、證明現(xiàn)職稱的證書掃描件。

(三)業(yè)績材料

共6項。第1項《評審簡表》需在單位蓋章后再掃描(保存為1個.pdf格式文件);第2-4項材料采用電子版方式報送;第5項材料采用紙質版方式報送;第6項為重復申報者采用電子版報送。

電子版格式要求:中文字體仿宋_GB2312 、字號大小三號、行距1.5倍,文件命名為“***個人自傳”。外文字體Times New Roman 、字號大小16號;行距1.5倍;文件命名為“***心得體會”。

1、《評審簡表》(附件三)

格式要求:蓋章后掃描,掃描件按順序合成1個pdf文件,文件名為“***評審簡表”。

2、代表本人翻譯水平的譯文原稿節(jié)選

中譯外和外譯中各1份。中外對照,每份字數(shù)限制在2000字以內(nèi)(以原語字數(shù)計算),超過2000字的將由我辦隨機節(jié)取2000字作為評審材料。掃描件按順序合成1個pdf文件,文件名為“***譯文節(jié)選”。

3、《個人業(yè)務自傳》(用中文或所申報語種撰寫均可)

業(yè)務自傳主要內(nèi)容為:限3000字內(nèi),簡述個人業(yè)務成長經(jīng)過;近5年來的主要業(yè)務成就。

4、翻譯從業(yè)心得體會(用所申報語種撰寫)

不少于3000字,結合所從事的工作領域談翻譯工作的心得體會。

此項也可提交個人關于翻譯理論研究的論文、論著等1份(掃描為1個pdf文件)。

5、業(yè)績成果

須為任現(xiàn)職以來發(fā)表的作品,中外對照,按照原文在前,譯文在后的順序裝訂。與人合譯的要注明本人所譯章節(jié)。

申報正高職稱(資深翻譯、譯審):

筆譯申報者,需提供下列一項業(yè)績成果的材料:

(1)審定稿量在30萬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2)審定稿量在30萬字以上的單位證明及譯文3篇;

(3)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統(tǒng)一書號(ISBN)的、各不少于10萬字的譯著或者翻譯理論研究著作2部(對書中未注明參評人撰寫章節(jié)的譯著,須由該出版社出具有關證明,注明參評人所譯章節(jié));

(4)在國內(nèi)統(tǒng)一刊號的報紙、期刊上或者在國際統(tǒng)一刊號的國外報紙、期刊上發(fā)表的獨立完成的譯文,累計不少于20萬字。

口譯申報者,需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1)承擔重要談判或者國際會議等口譯任務30場以上的場次目錄和服務方證明;

(2)不少于3場的口譯現(xiàn)場錄音材料。

申報副高職稱(一級翻譯、副譯審):

筆譯申報者,需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1)不少于20萬字的筆譯工作量的證明(需附明細);

(2)譯著1部或譯文3篇。

口譯申報者,需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1)由服務方出具的在正式場合不少于100場次的口譯工作量證明(需附明細);

(2)不少于3場的口譯現(xiàn)場錄音材料。

申報中級職稱(翻譯)人員提供譯文1-3篇。

申報人提供的上述譯著、譯文如未公開發(fā)表,須由人事(職改)部門審核,證明為本人所著、所譯,并加蓋單位公章。

6、過去一年的工作總結(此項僅由上次評審未通過人員提交)

申報人對過去一年的工作,尤其是提升翻譯水平、增加翻譯業(yè)績的工作進行總結。限3000字內(nèi)。

四、注意事項

(一)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對參評人員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要求申報人員提供任現(xiàn)職以來的業(yè)績成果。電子版材料須刻錄到一張光盤或一個新U盤上,與紙質材料一并報送。

請確保所提交的電子版材料清晰、可復制。因材料不清晰導致評審不通過,由申報人自行負責。申報人應嚴格按本通知中所要求的數(shù)量提供材料,超過數(shù)量的由中國外文局職改辦隨機節(jié)選作為參評材料。

(二)申報材料由委托單位或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統(tǒng)一報送至中國外文局職改辦;確需個人報送的,單位人事部門須將裝有申報材料的檔案袋(信封)加印密封,并為報送人開具介紹信。材料一經(jīng)報送,不能再進行修改或更換。

(三)報送時間為8月15日—9月30日。

(四)報送材料原則上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相關表格可到下列網(wǎng)站下載:

中國外文局官網(wǎng) www.cipg.org.cn

全國翻譯資格(水平)考試網(wǎng) www.catti.net.cn

(五)我辦將通過官方微信平臺第一時間推送評審相關信息,請申報人員添加關注。

微信號:cipg68992959 微信名:外文局職改辦

二維碼:

(六)聯(lián)系方式

政策咨詢:江平

咨詢電話:010-68992959(工作日10:00-11:30)

材料報送:中國外文局職改辦(主樓235房間)

外地材料郵遞方式:

聯(lián)系人:劉二娜

地址: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105室綜合處

郵編:100037

咨詢電話:010-68326690

附件:

1、《個人信息簡表》.doc

2、《電子材料審核表》.doc

3、《評審簡表》.doc

4、《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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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資格考試輔導通關課程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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