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將于10月26-27日舉行。2013年開封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28日;,現(xiàn)場確認審核時間2013年4月15-2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 |||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根據(jù)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2號)精神,現(xiàn)就我市2013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1、初、中級考試報名。
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不變,仍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對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jù)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guī)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開封市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初、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和考試的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開封市會計考辦負責,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網(wǎng)上報名工作。
2、高級會計師報名
⑴報考條件:全省范圍內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已取得會計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包括財政稅收專業(yè)經(jīng)濟師、審計師),符合我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或破格條件,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yè)的在職人員,符合《河南省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豫人社職稱〔2011〕15號)規(guī)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⑵報名方式: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的統(tǒng)一部署,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考試全面實行網(wǎng)上報名,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ǎng)(http://www.acc.gov.cn)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打印報名表格,報名表需單位蓋章。報名注冊成功后,報考人員持單位蓋章的報名信息表,并攜帶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中級職稱證書及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到各省轄市會計考辦指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按屬地原則,由開封市會計考辦負責初審。省直和中央駐汴單位(含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的報名組織工作由省會計考辦負責,考點統(tǒng)一設置在鄭州市。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jīng)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jīng)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3、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guī),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yè)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持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參加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方可獲得高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f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四、初級資格考試方式
開封考區(qū)繼續(xù)實行紙筆考試。
五、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六、考試方式與組織
2013年度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仍沿用現(xiàn)行組織方式。
七、考生網(wǎng)上報名、審核受理
1、考生考試網(wǎng)上報名:按照2013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安排,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ǎng)(http://www.acc.gov.cn)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28日;
2、審核受理:審核受理地點設在開封市行政服務中心會計科辦證大廳,受理時間為2013年4月15-28日;
3、我市會計考辦組織本地區(qū)報名資格審查時,必須審查報名人員的報名表、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原件,不得以復印件代替原件進行審查。
對于報名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要嚴格按照省會計考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自行處理。
4、本著“以考養(yǎng)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費”的原則,按省財政廳豫財會[2003]82號文件規(guī)定的項目、標準收取考試報名費,初、中級每人每科40元;高級會計師考試收費標準在新標準未下發(fā)前,仍按舊辦法執(zhí)行,每人100元。
5、咨詢電話:0378-3853209,0378-3876024
附件:1、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2、2013年度開封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科目、批次、時間安排表
附件1:
2013年度河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報考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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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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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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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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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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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 取得雙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 取得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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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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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博士研究生畢業(yè)并獲得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2. 會計或相關專業(yè)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并獲得碩士學位后并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工作滿5年,取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3. 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工作滿9年,取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工作滿5年;
4. 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或專業(yè),但業(yè)績特別突出的人員可以破格申報。破格申報人員須通過考試取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滿7年,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破格申報人員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較同等學歷正常申報人員增加2年,本科學歷以下破格申報人員須畢業(yè)后從事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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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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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 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jīng)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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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3年度開封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級別、科目、批次、時間安排表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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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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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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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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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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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
經(jīng)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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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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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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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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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經(jīng)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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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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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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